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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妇女网    点击数:11552    更新时间:2015-02-04

  日前,全国妇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把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为党的群团事业发展尽责履职、发挥作用。

  通知指出,《意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明确了新时期群团事业和群团工作的定位作用,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提出了加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和做好群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指导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妇联组织和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和把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重大意义、基本特征、核心内容,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科学定位,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创新,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对群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期待,深刻理解和把握群团组织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自身改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思考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思路。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逐条进行梳理,逐项列出课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对照《意见》提出的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妇联组织在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服务手段、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实践探索,深入思考如何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安排、机制性运作模式。对照《意见》提出的群团组织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妇联组织和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的地方,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对照《意见》对群团组织发挥作用和加强自身改革创新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思考哪些是对群团组织的共性要求,哪些是对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指向性要求,哪些是对妇联组织的特殊要求,提出富有针对性的思路和举措。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注重发挥妇联舆论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宣传党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宣传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对广大妇女的亲切关怀,宣传《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宣传在党的领导下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新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涨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妇女事业、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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