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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 切实负起党组主体责任
作者:中国妇女报    文章来源:中国妇妇报    点击数:929    更新时间:2014-09-18

20149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同志率党组成员分别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就全国妇联党组的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本报记者采访了宋秀岩同志。

《中国妇女报》:近期,您与全国妇联党组成员分别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请您谈谈全国妇联党组基于什么考虑开展此次约谈。

宋秀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国妇联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中直工委专题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王岐山同志在两个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的“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的重要论述。党组明确提出全国妇联作为中央直属单位,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主动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要深化认识,更要加强落实。全国妇联党组决定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开展主体责任约谈,正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深刻领会中央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中国妇女报》: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宋秀岩:全国妇联党组强调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但什么是主体责任、要负什么主体责任、怎样负好主体责任,确实需要我们向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们进行明示和重申。

约谈时,党组将重点就以下几方面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提出要求:第一,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担当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管理责任。尤其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班子成员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第二,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党组决策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防止管理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现象发生。第三,要坚决贯彻和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查纠“四风”问题,以良好作风带动本部门单位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按规定如实全面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得隐瞒或欺骗组织。第四,要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着力培育“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风气。(下转A4版)

(上接A1版)第五,对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国妇女报》: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将如何进行?

宋秀岩:全国妇联党组十分重视首次的主体责任约谈。约谈前,党组要求相关部门就约谈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机关纪委按照党组部署,及时下发通知,列出约谈提纲,明确约谈要求,并请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提前认真做好准备,撰写书面汇报材料。约谈中,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聚焦主题,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党组成员结合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参照《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提醒书》,向约谈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重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等要求,有针对性地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约谈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按要求分别在《全国妇联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上签字背书,郑重承诺严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所在部门(单位)或本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遵循和督促落实、进行追责的依据之一。

按照《方案》的安排,全国妇联党组全体成员将在今年9月全部完成对全会机关部门、直属单位27名党政一把手的约谈工作。每位党组成员按照分工,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分别约谈各自主管部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作为党组书记,我负责约谈今年新提拔任职及部分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共9名同志。为做好相关工作,我们成立了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部干部组成的约谈工作组,统筹安排并具体落实。

《中国妇女报》:您认为在推动全国妇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体责任约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宋秀岩:全国妇联党组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希望达到:第一,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督促和重申,强调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各部门(单位)正确认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的责任区分,把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来。

第二,明晰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强调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本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党的工作,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以党的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以业务工作成效反映党的工作成果。通过主体责任内容的进一步明晰和强化,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督促各部门(单位)查找存在的差距并积极整改。约谈中,根据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的汇报,党组成员除依据《全国妇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提醒书》,向被约谈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逐条重申中央和党组的有关要求外,还将有针对性地督促被约谈人进一步查找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差距,突出问题导向,共同研究切实解决的措施办法。

第四,不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的长效机制。全国妇联党组主体责任约谈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举措,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约谈为基础,制定全国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及时与新提任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定期与部门(单位)一把手开展约谈,使主体责任约谈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党组将继续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指导,督促推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积极营造全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廉洁高效的良好风气和氛围,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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