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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开展《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机关活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877    更新时间:2023-03-17
  为持续深化我会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养。3月17日,市妇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吕华主持。

  会上,原文学习了《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放了《条例》宣传手册,吕华从《条例》制定的意义、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保障与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解读。
  吕华指出,重礼节、讲礼貌、做文明有礼妇联人是深化我会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养成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习惯,为我市创文春季测评工作提供了坚强的行动保障。
  吕华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开展《条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商铺、进居民楼栋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养,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二要强化文明行为引导。通过开展“巾帼红”志愿服务行动,教育引领全市妇女姐妹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号召群众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提高广大市民对巴中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同时,组织巾帼志愿者向居民讲解防范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反诈知识。三要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的示范引领、模范带头作用,将文明城市创建与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履职情况、《条例》践行情况、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同步考核,督促干部职工及亲属要严格遵守文明行为准则,广泛推树先进典型,实现全员动员、全域创建,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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