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天的四川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于8月7日在成都金牛宾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审议并通过了省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四川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四川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通过了《四川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明确了四川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职责和履职方式。
四川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于8月7日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妇联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吴旭当选为十二届省妇联主席,施克玲、黄莉、张怀青、李静当选为专职副主席,杨苏萍、吴兆华、刘文芝、郑备、沈晓玲、敬静当选为兼职副主席,10名同志当选为常委。会议还通过了《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作制度》,明确了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职责。
省委常委李登菊出席会议并讲话。李登菊代表省委,对新当选的省妇联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对新一届妇联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各级妇联要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中心、助推发展上彰显新作为;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权益、促进和谐上创造新业绩;要加强妇联建设,在增强活力、提升水平上树立新形象。李登菊希望新一届妇联领导班子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改进作风、勤勉务实,团结和谐、风清气正,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倍加珍惜全省妇女的信赖,倍加珍惜干事创业的机会,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吴旭代表新一届省妇联班子表示,将带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努力做到高举旗帜,坚定信念永不动摇;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积极作为,引领发展勇挑重担;改进作风,尽职尽责永不懈怠,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图强、锐意进取,为全面完成四川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待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