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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法律援助家暴案件呈上升趋势 受暴者要勇于说“不”
作者:王小蔓    文章来源:巴中晚报    点击数:643    更新时间:2015-07-23

    7月21日上午,晚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今年截至6月底,我市共处理了1092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离婚案件和劳动争议方面的案件居多。此外,家暴案件呈现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害者的长期隐忍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工作人员建议,受害人勇于说不。

 

现象:家暴案件上升多数受害者选择隐忍
    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会接待法律咨询20至30人次,且每天会接到2至3名女性对家暴问题的咨询。
今年4月左右,在巴城某商店上班的市民李女士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李涛接待了她。李涛介绍,李女士26岁,因在商店上班时接触的人较多,丈夫就怀疑她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李女士的丈夫没有正当职业,且喜欢饮酒。一次饮酒后,丈夫动手打了李女士,随后,她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想通过法院判决与丈夫离婚,“但她最后和丈夫私下协商离婚了。”李涛说。
    “在每天接待的咨询中,都会遇到家暴咨询,总体来看,家暴方面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李涛介绍,这些家暴案件中,一部分进入了司法程序,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受害者并没有选择上诉。
    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渝姝介绍,夫妻之间的家暴,原因多为性格不合、经济问题等。工作人员说,目前的案件中,多数是男方向女方施暴。考虑到家庭和孩子的成长,多数家暴受害者会选择隐忍,但这有可能助长施暴者的气焰,致使受害者长期遭受家暴的侵害。


遏制:取证不易受害者要勇于说不
    李涛说,一般情况下,家暴造成的伤过一两天就看不出痕迹了,拍下的照片可能成为家暴的证据。遭受家暴后,受害者可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同时也可以向居委会、妇联、司法部门寻求帮助。市妇联接到的一些家暴信访案件中,对于经常遭受家暴的妇女,妇联会建议她们通过离婚来解决,但多数会为了家庭不离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虽然居委会、妇联等可以对施暴者进行劝解,但是这并不能制止家暴行为的产生,所以家庭暴力受害者要勇于说不。”张渝姝说。
    实施家庭暴力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当家庭暴力到了非常恶劣的程度,就构成犯罪了,受害人可到法院向行为人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经侦查后情况属实,行为人最高会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但这种情况必须要受害人主动提起诉讼,否则,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进行惩罚。当家庭暴力严重到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公安机关会主动侦查,进而通过司法途径制裁行为人。这种情况下,刑罚也会严厉很多,最高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相关知识: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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