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结合妇女工作实际,完善“三项”机制,拓展妇女维权渠道,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一是参政议政协调机制。市委、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意见》,女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人数逐年递增,女性进“两委”实现全覆盖。二是部门合力维权机制。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定期研究妇女儿童维权问题,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三是司法维权保障机制。建立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机制,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站156个,受理处置妇女儿童维权案件2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