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表扬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妇知[2019]47号)要求,在区县妇联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基础上,我会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月8日1日—8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7日18:00时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妇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供核实调查。
地 址:巴中市市政大楼17-20
联系电话:0827—5261374
邮箱地址:382195178@qq.com
附件: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候选名单
一、四川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恩阳区妇联
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通江县诺江镇春长坪社区
平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经开区娘家亲情室(时新街道办事处)
二、四川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
吕 华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余 燕 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 燕 恩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张耀华 通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应敏 经开区兴文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
三、四川省维护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南江县妇联
四、四川省维护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巴州区检察院 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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