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表扬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妇知[2014]57号)要求,经各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择优推荐,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初审,拟推荐申报我市省级2014年度“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7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巴中市妇女联合会
巴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司法局
巴中市巴州区妇女联合会
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人民政府
巴中市南江县妇女联合会
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
巴中市平昌县妇女联合会
二、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汪 梅(女) 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草坝社区居委会主任;
傅彦博(男) 共青团巴中市委办公室干部;
李晓灵(女) 南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妇委会主任;
刘 娅(女) 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机关工作人员;
张 岚(女) 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镇妇联主席;
陈永奎(男) 巴中市南龛石窟研究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农艺师;
蒋 德(男)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法制科长、公职律师。
此公示期限为7天(9月18日至9月24日),在此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导议,请实名通过来电、信函等方式向市妇联组织权益部反映,联系电话0827—5255733。
巴中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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