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妇联简介 工作动态 基层动态 组织宣传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家庭工作 两纲实施 通知公告 财务专栏
  • 1
  • 2
栏目导航
时政新闻
工作动态
妇联资讯
基层妇联
组织宣传
妇女发展
妇女维权
家庭工作
两纲实施
通知公告
财务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巴中市妇女联合会 >> 妇联资讯 >> 正文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2016年完成试点
作者:王艳颖    文章来源:中国妇女报    点击数:592    更新时间:2014-12-29

  记者26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力争于2016年完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由于受经济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失当等影响,一些未成年人遇到了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会保护制度。民政部于2013年开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内容涵盖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等方面。

  据介绍,一年多来,在民政部推进98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基础上,各地又确定了105个省级试点地区。江苏等6省在各地市均确立了试点县(市、区),实现试点工作在地市级全覆盖。145个试点地区建立了由市(县)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44个试点地区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职能拓展为面向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122个试点地区通过整合12355青年服务热线、12349公益热线、市长热线等资源,积极受理响应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电话报告,及时发现掌握困境未成年人情况。

 
Copyright © 2021—2022 巴中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
联系地址:巴中市群团惠民帮扶中心五楼(巴中经开区石井街298号) 承办单位:巴中市妇女联合会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0827-8666329 联系邮箱:bzsfl@126.com 备案号码:蜀ICP备12011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