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妇女财政贴息小额贷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积极为我市“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10月8日,市委目标督查室印发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各县区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目标任务的通知》(巴委督〔2012〕58号),决定“将纳入2012年民生工程中的‘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目标任务由1亿元调整为5亿元”,县区目标任务分别为:巴州区1.5亿元、南江县1亿元、通江县1亿元、平昌县1.4亿元、经开区0.1亿元。